关于启用新版《证券经纪业务协议书》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等4项自律规则的通知》,结合账户开立业务实际情况,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修订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协议书》,并于2023年6月12日正式启用。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更新《客户须知》《证券交易委托风险揭示书》《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增加《主板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等内容,具体参见公告附件。
如您在我司已经签署旧版《证券经纪业务协议书》,无需重新签署,但您应充分阅读并知晓新版《证券经纪业务协议书》全部内容及风险事项。如您对本次修订后的内容有异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交易日内到民生证券所属分支机构以书面方式提出,解除已签署的开户协议并注销相关账户。如您逾期未提出异议、未解除已签署的开户协议或未注销账户的,则视为您认可修订的内容,并按新版开户协议执行。
特此公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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