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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风险评价方法

信息来源:基金投资者教育 2021-11-08 11:25:48 浏览量:386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风险评价方法

 

一、基金管理人资质调查和评价方法

基金管理人资质调查和评价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由民生证券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或有资质的第三方通过考察基金管理人的诚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等方面情况,对基金管理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价。

(一)基金管理人资质调查依据

    1.基金管理人公开披露的信息。 

    2.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等监管发文。

(二)基金管理人评价时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已与本公司建立基金代销业务合作关系的基金管理人,按年度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更新一次评价结果。 

评价所需数据来源于基金管理人公开披露的信息。

(三)基金管理人资质调查和评价方法

    我公司新增晨星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基金管理人资质进行调查和评价。若晨星可出具管理人评价报告,则实际使用晨星出具的报告作为基金管理人评价依据。

    以下定量分析框架供研究院参考使用。

1.诚信状况

    该部分总分10分,在整个评价方法中所占权重为10%。

    从基金管理人有无违规行为发生来评判基金管理人的诚信状况。基金管理人有无违规行为以评判之日前两年内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等监管发文为依据。

    无违规行为发生的,得分为10分;  

    有一般违规行为发生的,得分为3分;  

    有重大违规行为发生的,得分为0分。

2.经营管理能力 

    该部分总分40分,在整个评价方法中所占权重为40%。

    经营管理能力是基金管理人生存发展的“软”基础。在反映基金管理人的经营管理能力的分项指标中,包括了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基金产品数量、产品线完善程度、管理运作时间等四个方面,通过计算上述指标进行量化评分。 

(1)基金资产管理规模

    该部分最高分值10分,在整个评价方法中所占权重为10%。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资产规模能够反映基金管理人的盈利能力以及抗风险能力,资产管理规模较大的基金管理人的整体抗风险能力相对较高,往往具有相对较为稳健的投资风格,业绩表现和盈利能力往往也相对更为出众。 

    资产管理规模业内排名前1/4(含)的,得分为10分;

    资产管理规模业内排名前1/4--2/4(含)的,得分为8分;

    资产管理规模业内排名前2/4--3/4(含)的,得分为6分;

资产管理规模业内排名后1/4的,得分为4分。

(2)基金产品数量 

    该部分最高分值10分,在整个评价方法中所占权重为10%。

基金产品数量较多的基金管理人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往往相对较高,业绩表现的稳定性往往也较高。 

    10个(含)以上的,得分为10分;

    6-9个的,得分为8分;

    3-5个的,得分为6分;

2个(含)以下的,得分为4分。

(3)产品线完善程度 

    该部分最高分值10分,在整个评价方法中所占权重为10%。

完整的产品线结构是一个成熟的基金管理人所必需的重要环节。产品线应包括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股票型、QDII等基金产品。该部分基本分值为10分;每缺少一种类型扣减2分。

(4)管理运作时间 

    该部分最高分值10分,在整个评价方法中所占权重为10%。

    10年(含)以上的,得分为10分;

    5年(含)-10年的,得分为8分;

    3年(含)-5年的,得分为5分;

    1年(含)-3年的,得分为3分;

    未满1年的,得分为1分。 

3.投资管理能力 

    该部分总分50分,在整个评价方法中所占权重为50%。

    投资管理能力是基金管理人的核心竞争力,是整个评价方法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本评价方法通过对基金管理人旗下运作满一年的各类型基金(货币型基金除外)在报告期内的平均业绩进行组合排名。 

    综合业绩排名前1/5(含)的,得分为 50分;

    综合业绩排名前1/5--2/5(含)的,得分为40分;

    综合业绩排名前2/5--3/5(含)的,得分为30分;

    综合业绩排名前3/5--4/5(含)的,得分为20分;

    综合业绩排名后1/5的,得分为10分。 

4.综合实力评价 

    基金管理人综合实力评价得分=诚信状况得分+经营管理能力得分+投资管理能力得分

(1)基金管理人评价分值标准

    根据基金管理人综合实力评价得分,将基金管理人分为以下四个类型:  

    1.优秀,分值区间为100-80(含)分;

    2.良好,分值区间为79-60(含)分;

    3.一般,分值区间为59-30(含)分;

    4.较差,分值区间为29分以下。

(2)基金管理人评价方法调整 

    我公司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及我公司自身的评价工作需要,合理调整本评价方法及内容。

    1. 制订本方法的目的是为了配合民生证券的基金销售适当性工作的需要,本方法仅用于对已经与本公司建立基金代销业务合作关系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综合评价工作,本方法不用于民生证券的其他的基金研究和评价工作。 

    2. 本评价方法所形成的评价结果仅供参考。

 

二、证券投资基金风险评价方法

      我公司新增晨星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如晨星可出具基金评级,则实际依据“Morningstar晨星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对基金产品进行评价。具体评价办法详见附件。

      以下定量分析框架供研究院参考使用。

      根据金融产品风险评价内容逐一定量评价,确定评价分数并进行汇总计算,具体说明如下:

1、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民生证券基金分类体系依据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将基金分为权益类、固收类、另类投资和QDII类。各分类又细分成若干类型,各类型基金产品风险评价得分如下:

权益类:

主动偏股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7分;

被动股票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7分;

混合配置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6分;

绝对收益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5分;

固收类:

偏债混合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4分;

偏债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3分;

纯债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2分;

被动债券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1分;

货币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0分;

另类投资:

商品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6分;

股票多空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5分;

其他类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4分;

QDII类:

股票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8分;

混合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7分;

另类投资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6分;

债券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4分;

复杂或高风险类:

可转债基金: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5分;

分级基金A份额: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3分;

分级基金B份额: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12分;

QDII大宗商品基金: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9分;

2、产品历史绩效

      通过考察各类型基金的投资绩效来进行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是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构建各类型基金的投资绩效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各类型基金投资绩效内部相对排名,依据相对排名确定待评价基金的风险评价得分。产品历史绩效评价部分要求产品具备3个月以上的净值数据,可选评价区间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区间选择标准依据在满足净值数据要求的情况下选区间跨度长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产品,依据其管理人在该类型基金的投资绩效在行业中相对排名确定。

(1)权益类基金、另类投资基金、QDII类-股票型基金、QDII类-混合型基金、QDII类-另类投资型基金。

该部分基金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基金净值增长率、夏普比率、最大回撤三项指标构成,权重占比分1别为40%、40%和20%。依据综合分值确定待评价基金在其细分类型中的排名。

排名同一类型的后1/3:绩效风险评价得分为3分;

排名同一类型的中间1/3:绩效风险评价得分为2分;

排名同一类型的前1/3:绩效风险评价得分为1分。

(2)固收类-偏债混合型基金、固收类-偏债型基金、固收类-纯债型基金、固收类-被动债券型基金、QDII类-债券型基金。

该部分基金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基金净值增长率、夏普比率、最大回撤三项指标构成,权重占比分别为40%和40%和20%。依据综合分值确定待评价基金在其细分类型中的排名。

排名同一类型的后1/3:绩效风险评价得分为3分;

排名同一类型的中间1/3:绩效风险评价得分为2分;

排名同一类型的前1/3:绩效风险评价得分为1分。

(3)固收类货币型基金

货币型基金的评价方法较为独特,我们采用基金净值增长率、万份收益均值及万份收益均值标准差作为评价指标,占比分别为40%、40%和20%。依据综合分值确定待评价基金在其细分类型中的排名。

排名后1/3:业绩风险评价得分为3分;

排名中间1/3:业绩风险评价得分为2分;

排名前1/3:业绩风险评价得分为1分。

 

根据以上评价内容基金的综合风险评价得分计算方式如下:综合风险评价得分=类型风险评价得分+绩效风险评价得分。

按以下分值标准划分基金的风险等级:

低风险等级:分值介于1-3分的评定为“低风险”等级;

中低风险等级:分值介于4-6分的评定为“中低风险”等级;

中风险等级:分值介于7-9分的评定为“中风险”等级;

中高风险等级:分值介于10-12分的评定为“中高风险”等级;

高风险等级:分值在12分以上的评定为“高风险”等级。

 

 三、基金组合风险评价方法

      根据基金产品风险评价内容逐一定量评价,确定评价分数并进行汇总计算,具体说明如下:

1、组合各类型资产配置比例

将基金组合所投资的基础资产(即基金)划分为股票型基金(含QDII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含QDII混合型)、债券型基金(含QDII债券型)、货币型基金、另类投资基金(含QDII另类投资),各类型基金的基础风险评分分别为10分、7分、3分、0分和4分。依据基金组合各类型基金配置比例,计算基金组合加权平均得分,即为基金组合配置风险得分。

2、组合高风险投资占比

基金组合高风险投资占比风险得分计算方式为股票型基金占比所对应分数,由基金投资组合最高可投资股票型基金比例和基金投资组合平均股票型基金投资比例两部分风险得分简单平均得到,具体股票型基金最高(平均)投资比例与风险得分之间的对应关系如下:

股票型基金最高(平均)投资比例在10%(不包含)以下,风险得分记为1分;

股票型基金最高(平均)投资比例在10%(包含)和20%(不包含)之间,风险得分记为2分;

股票型基金最高(平均)投资比例在20%(包含)和30%(不包含)之间,风险得分记为3分;

股票型基金最高(平均)投资比例在30%(包含)和40%(不包含)之间,风险得分记为4分;

股票型基金最高(平均)投资比例在40%(包含)和50%(不包含)之间,风险得分记为5分;

股票型基金最高(平均)投资比例在50%(包含)和60%(不包含)之间,风险得分记为6分;

股票型基金最高(平均)投资比例在60%(包含)和70%(不包含)之间,风险得分记为7分;

股票型基金最高(平均)投资比例在70%(包含)和80%(不包含)之间,风险得分记为8分;

股票型基金最高(平均)投资比例在80%(包含)和90%(不包含)之间,风险得分记为9分;

股票型基金最高(平均)投资比例在90%(包含)和100%(包含)之间,风险得分记为10分。

3、组合最大波动率

基金组合最大波动率的计算方式如下:首先滚动计算过去一年(365天)每日的基金组合波动率,计算数据选取该日过去250个交易日的投资组合的各类型基金配置比例及各类型基金的收益率数据,最后取每日基金组合波动率序列的最大值作为基金组合的最大波动率。基金组合最大波动率与组合最大波动率风险得分之间的对应关系如下:

最大波动率在0%(包含)和15%(包含)之间,风险得分记为3分;

最大波动率在15%(不包含)和18%(包含)之间,风险得分记为4分;

最大波动率在18%(不包含)和21%(包含)之间,风险得分记为6分;

最大波动率在21%(不包含)和24%(包含)之间,风险得分记为8分;

最大波动率在24%(不包含)以上,风险得分记为10分;

基金组合风险等级分值标准根据以上评价内容基金组合的综合风险评价得分计算方式如下:综合风险评价得分=组合配置风险评价得分+组合高风险投资占比风险评价得分+组合最大波动率风险评价得分。

按以下分值标准划分基金组合的风险等级: 

高风险等级:分值高于28分(不包含)的评定为“高风险”等级;

中高风险等级:分值介于21分(不包含)至28分(包含)的评定为“中高风险”等级;

中风险等级:分值介于15分(不包含)至21分(包含)的评定为“中风险”等级;

中低风险等级:分值介于12分(不包含)至15分(包含)的评定为“中低风险”等级; 

低风险等级:分值低于12分(包含)的评定为“低风险”等级。

 

附件:《Morningstar晨星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