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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上海市中大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资格的公告

信息来源:法律法规 2016-08-18 00:00:00 浏览量:742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在其已经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后,同意撤销上海市中大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资格。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