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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第二期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法律法规 2016-10-14 14:24:30 浏览量:67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提升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的能力和水平,我部定于10月下旬在北京举办2016年第二期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我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总体情况及发展趋势;

(二)我国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

(三)解读“中国制造2025”;

(四)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

(五)一线技工院校校长管理经验交流。

二、研修人员

(一)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院校管理处)或技工教育教研室负责技工院校工作的同志,每省(区、市)1名。

(二)各省(区、市)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技工院校校长参加研修活动。原则上请推荐技工院校主要负责人,且被推荐人选近年未参加过我部骨干校长研修活动。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10月24至28日,23日报到,28日下午返程。

(二)地点: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育慧里5号,前台电话:010-84641155转0)。

四、其他事宜

本次研修活动由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主办,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承办。

(一)报名: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统一填写《2016年第二期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并请务必于10月17日前反馈至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二)培训资料:本次研修活动已开通公共邮箱,研修活动通知、交通路线图以及研修活动相关资料电子版将及时传至此邮箱,请各位学员根据需要自行下载。邮箱地址:jgyxxzgyb2015@163.com,密码为:jgyxxzgyb。

(三)培训要求:每人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研修论文或心得体会,于研修活动结束前提交会务组。

(四)培训费用:参加研修人员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用由我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研修活动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前往(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交通路线图见附件3)。

(五)联系方式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王博远 

 联系电话:(010)84207452

 传    真:(010)84208452

2.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姚伯翰

联系电话:(010)84618706

传    真:(010)84643927

邮箱: gppxyc@126.com

 附件:1.2016年第二期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名额分配表
    2.2016年第二期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报名表
    3.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交通路线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