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产品、投资组合产品或服务风险评价方法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产品、投资组合产品或服务风险评价方法
第一条 基金产品、投资组合产品或服务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制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产品、投资组合产品或服务风险评价方法》的目的是为了配合民生证券的基金销售适用性工作的需要,其适用范围是对于民生证券所代销的各类型基金进行基金产品、投资组合产品或服务风险评价。
第二条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内容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采取定量分析的方法,对基金产品所承担的风险进行分析。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的内容如下:
1、对参与评价的基金产品进行分类。
根据大的投资方向进行基金产品分类: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保本型、货币型。
2、对各类型公募基金分别建立风险评价标准,评价标准主要包括管理人相关信息,产品运作模式,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产品历史绩效等。
第三条 基金产品风险等级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以基金产品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包括以下五个层次:
1、低风险
2、中低风险
3、中风险
4、中高风险
5、高风险
第四条 基金产品、投资组合产品或服务风险评价方法
(一)根据基金产品风险评价内容逐一定量评价,确定评价分数并进行汇总计算,具体说明如下:
1、管理人相关信息
公募基金管理人风险评价得分均为0分。
2、产品运作模式
开放式基金:运作模式风险评价得分为0分;
封闭式基金:运作模式风险评价得分为1分。
3、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民生证券公募基金分类体系依据公募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将公募基金分为权益类、固收类、另类投资和QDII类。各分类又细分成若干类型,各类型公募基金产品风险评价得分如下:
权益类:
主动偏股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6分;
被动股票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6分;
混合配置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5分;
绝对收益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4分;
固收类:
偏债混合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4分;
偏债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3分;
纯债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2分;
被动债券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2分;
货币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0分;
另类投资:
股票多空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4分;
商品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4分;
其他类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3分;
QDII类:
股票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6分;
混合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5分;
另类投资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4分;
债券型:类型风险评价得分为3分;
4、产品历史绩效
通过考察各类型公募基金的投资绩效来进行公募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是公募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构建各类型基金的投资绩效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各类型基金投资绩效内部相对排名,依据相对排名确定待评价基金的风险评价得分。产品历史绩效评价部分要求产品具备3个月以上的净值数据,可选评价区间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区间选择标准依据在满足净值数据要求的情况下选区间跨度长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产品,依据其管理人在该类型基金的投资绩效在行业中相对排名确定。
(1)权益类基金、另类投资基金、QDII类-股票型基金、QDII类-混合型基金、QDII类-另类投资型基金。
该部分基金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基金净值增长率、夏普比率、最大回撤三项指标构成,权重占比分别为40%、40%和20%。依据综合分值确定待评价基金在其细分类型中的排名。
排名同一类型的后1/3:绩效风险评价得分为3分;
排名同一类型的中间1/3:绩效风险评价得分为2分;
排名同一类型的前1/3:绩效风险评价得分为1分。
(2)固收类-偏债混合型基金、固收类-偏债型基金、固收类-纯债型基金、固收类-被动债券型基金、QDII类-债券型基金。
该部分基金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基金净值增长率、超额收益稳定性两项指标构成,权重占比分别为80%和20%。依据综合分值确定待评价基金在其细分类型中的排名。
排名同一类型的后1/3:绩效风险评价得分为3分;
排名同一类型的中间1/3:绩效风险评价得分为2分;
排名同一类型的前1/3:绩效风险评价得分为1分。
(3)固收类货币型基金
货币型基金的评价方法较为独特,我们采用万份收益均值及万份收益均值标准差作为评价指标,占比分别为80%和20%。依据综合分值确定待评价基金在其细分类型中的排名。
排名后1/3:业绩风险评价得分为2分;
排名中间1/3:业绩风险评价得分为1分;
排名前1/3:业绩风险评价得分为0分。
(二)基金产品、投资组合产品或服务风险评价方法
基金产品、投资组合产品或服务风险评价得分依据组合中各类子基金风险评价得分按子基金在基金组合中的市值权重加权总分确定。
第五条 基金产品、投资组合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分值标准
根据以上评价内容计算基金的综合风险评价得分,基金综合风险评价得分=管理人风险评价得分+运作模式风险评价得分+类型风险评价得分+绩效风险评价得分。
按以下分值标准划分基金的风险等级:
低风险:分值介于0-2分的评定为“低风险”等级;
中低风险:分值介于3-4分的评定为“中低风险”等级;
中风险:分值介于5-6分的评定为“中风险”等级;
中高风险:分值介于7-8分的评定为“中高风险”等级;
高风险:分值在9分及以上的评定为“高风险”等级。
第六条 基金组合风险评价
(一) 基金组合风险等级
基金组合风险评价以基金组合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基金组合风险等级包括以下五个层次:
1、低风险
2、中低风险
3、中风险
4、中高风险
5、高风险
(二) 基金组合风险评价方法
基金组合风险评价得分依据组合中各类子基金占基金组合市值的比例以及基金组合的历史波动率确定。
(三)基金组合风险等级分值标准
根据基金组合的加权平均分按以下分值标准划分基金组合的风险等级:
低风险:基金组合中股票和商品基金合计占投资组合比例小于等于35%并且基金组合年化波动率小于等于9%;
中低风险:不满足低风险等级标准的前提下,基金组合中股票和商品基金合计占投资组合比例小于等于60%并且基金组合年化波动率小于等于15%;
中风险:不满足中低风险等级标准的前提下,基金组合中股票和商品基金合计占投资组合比例小于等于70%并且基金组合年化波动率小于等于18%;
中高风险:不满足中风险等级标准的前提下,基金组合中股票和商品基金合计占投资组合比例小于等于80%并且基金组合年化波动率小于等于21%;
高风险:不满足中高风险等级标准的前提下,基金组合中股票和商品基金合计占投资组合比例小于等于90%并且基金组合年化波动率小于等于25%;
第七条 基金产品/组合风险评价结果更新
基金产品、投资组合产品或服务风险评价结果每季度更新一次,在每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更新到公司官网,各分支机构要及时下载更新后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
第八条 基金产品、投资组合产品或服务风险评价方法调整
我公司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和我公司自身的评价工
作需要,合理调整本评价方法及内容。
备注:
1. 制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产品、投资组合产品或服务风险评价方法》的目的是为了配合民生证券的基金销售适用性工作的需要,本方法仅用于对民生证券所代销的各类型基金进行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本方法不用于民生证券的其他的基金研究和评价工作。
2. 本评价方法所形成的评价结果仅供参考。